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天峻县人民政府已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对《天峻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室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进行了研究讨论。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各被征收人的意见。 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2018年 1月3日至2018年2月 2日)。如对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请被征收人于上述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送至天峻县房征办,并附被征收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被征收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房征办地址:天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联系人:张志成 联系电话:0977-8268183 附:《天峻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室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天峻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