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峻县公共租赁住房核查、清退、录入公告

2018-04-04 00:00:00 来源:天峻新闻网 作者:天峻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加强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根据天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案的通知》(天政办[2017]11号)的文件规定和要求,我县从4月1日起对全县保障性住房开展为期3个月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县各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小区。

      二、核查时间

      自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核查内容

      1、住户基本信息资料。2、租金缴纳的情况。3、有无借租、转租的情况。4、长期不住或空房的情况。5、租赁期满后不办理续租手续和未缴纳租金的情况。6、实际居住人与档案不符的情况。7、档案资料不全或无档案的情况。8、到银行缴纳租金后不换取发票的情况。9、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卖给他人的情况及其他不符合政策的情况。10、利用公租房进行商业经营或非法运营情况。

      四、核查阶段及流程

      (一)核查、清退、录入分两个阶段进行:

      1.核查、清退阶段:自2018年4月1日至5月31日对昌盛花园、康乐家园及团结佳苑核查、清退、录入;

      2.清退、录入阶段:自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对存在问题,并拒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进行清退或交由相关部门通过《天峻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相关协议,进行强制性清退;

      (二)核查、清退、录入流程

      1、自张贴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原申请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租金收据、房屋租赁合同(只需原件)原件各一份到房管中心核查登记(如特殊情况原申请人不能前往登记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登记),登记后入户调查,对核查存在问题的承租户进行不少于3次电话通知,3次电话通知后仍不前来核实的,视为承租住户承诺存在的问题,自动放弃住房;

      2、核查清退小组按计划对小区楼幢核查登记结束后,将登记核查情况及处罚决定时在该小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进行系统录入,对存有异议待核查清楚后在录入;

      3、在核查过程中对拒不配合核查、清退工作组按职责分工将依法查处、办理;

      4、经告知对拒不缴纳租金的由房管中心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或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按有关规定从简、从快判决并依法收缴;

      5.对于已分配的空房和已分配但长期不住的,又无法联系或核实租住人信息的房屋,经公示15个工作日,并在县电视台、公示栏等各种媒介上进行曝光,曝光后仍不退房的,按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清退。对不在公租房居住经公告后仍联系不到户主的住户,按法律程序入户并由联合清退部门对清退家庭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按司法程序强制搬至指定地点封存;

      6.对于转租、借租、档案不全、无档案等相关情况的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本次核查清退工作是我县对历年来的保障性住房一次彻底梳理,工作目标明确、要求严格、核查清退彻底,望各住户引起高度重视,并告知自己的亲朋好友和邻居,积极配合核查组搞好此次核查清退工作,确保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化管理。对不及时登记或拒不配合核查登记的,核查组将在电视台、微信平台进行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核查登记的,将交至天峻县扫黑除恶治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登记地点:天峻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天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而今才让,晁显邦

      联系电话:0977-8268657

      天峻县公共租赁住房核查清退工作组办公室(代)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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