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条湖三号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告

2019-09-13 00:00:00 来源:巴里坤县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北京中矿博能生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条湖三号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条湖三号井

(2)建设单位: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投资:9.2亿元。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地点:井田位于天山以北、巴里坤县城北东18°方位,直线距离91km,行政区划属三塘湖乡管辖

(6)建设规模:矿井设计规模1.2Mt/a。

(7)建设内容:矿井工业场地位于井田南部,场地标高+908~+909m,按功能主要划分为四个区,即场前区、辅助生产仓库区、选煤生产储运区、风井区。矿井共布置5条井筒,首采区布置在井田中部的+500m水平以上的11采区。矿井投产时期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斜井、副斜井进风,斜风井回风,通风方法采用机械抽出式。原煤通过带式输送机直接运往矿井配套选煤厂进行洗选加工。新建一座35kV变电所,其2回35kV电源分别引自东部矿区220kV变电站35kV侧不同母线段,线路长度均为25km。本矿的煤炭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矿井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李建民

联系电话: 13319701151

电子邮箱: lunengljm@163.com

邮编: 839000

地址: 新疆哈密老北郊路31号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矿博能生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84782378-801

传真:010-84782378-803

邮编:100102

电子邮箱:lihong@zkbnjn.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一路1号博雅国际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地方规划、功能区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分析项目在此选址建设的合理性;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分析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上,评价项目建设后的环保措施是否可实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叠加现状预测计算,核实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综合评价其环境可行性。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网络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在巴里坤县政府网站公示中心。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网络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全本的获得方式。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六、公众参与主要征询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征询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及建设方背景资料是否有所了解,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包括空气、附近水井水质、生态景观等)有何看法或意见;

(3)公众是否从自己的专业或者其他综合信息判断,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有所建议,并对本次公众参与工作提出建议;

(4)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果您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您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将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在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计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及工程建成运行中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注]: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发布单位: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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