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海子沿乡卡子湖村地质灾害治理(二期)

2020-04-07 00:00:00 来源:巴里坤县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47日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巴里坤县分局对1个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表格)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巴里坤县分局

邮编:839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巴里坤县海子沿乡卡子湖村地质灾害治理(二期)

巴里坤县海子沿乡卡子湖村

巴里坤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

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部分,分别分布在卡子湖村西部和东部,西部设计3横3纵6条管沟(A、B、C、D、E、F),东部设计2横2纵4条管沟(G、H、I、J),全长4280米,其中滤水管沟长3502.5米,渗沟长777.5米。截潜降水管是在卡子湖村上游通过截潜沟截断地下水径流,并利用埋设在截潜沟底部的滤水管将截流的水排出,达到降低水位的目的,截流的水最后均向北排向巴里坤湖周边沼泽。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土石方开挖扬尘:总土石方工程粉尘产生量为10.31t,在采取洒水降尘、降低装卸高度等措施可减少扬尘约95%,采取措施后装卸扬尘量为0.52t。项目建设期间施工活动集中在场地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临时堆粉尘:施工期堆场粉尘产生量为4.82t/a。采取堆场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后,粉尘可减少90%,则粉尘排放量为0.482t/a。堆场粉尘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运输过程产生粉尘:本项目在采取控制车速、路面洒水抑尘等措施后降尘效率达60%,运输扬尘排放量为0.616t。车辆行驶扬尘为间断性产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将会消失。

④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期柴油燃烧排放废气量为SO20.0268t,NOx0.0274t,总烃量0.0256t。项目施工地点地势开阔,空气流动性好,汽车尾气很快扩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施工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不外排,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集中收集至防渗蓄水桶中,定期由吸污车至清运巴里坤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项目区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3、施工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采用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安装消声器,建立临时声屏障,控制施工车辆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因此,本项目施工期间对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施工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设专门的弃渣场,主体工程弃渣运至巴里坤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

本评价要求所有施工设备从施工区上路之前全部清洗车身,设置沉淀池,隔离出底泥清掏自然干化后用于基础回填。

施工生活垃圾采取收集和集中处理措施,在临时生活区和施工沿线安放垃圾桶。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巴里坤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施工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①项目结束后,场地平整,剥离土分层回填,项目区应注重草地恢复,补充速生草种。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和防止水土侵蚀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②临时占用地,应尽可能地减少对植被破坏,便道通过植被茂密的路段时需绕行,生产区生活区及临时堆场周围的植被要最大限度地保留。施工便道的设置以不破坏自然景观、不过多地挪动土方、不造成坍塌为原则。

③工程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地表清理,拆除施工营地帐篷,恢复施工营地地貌,对所有剥离物恢复原貌,清除硬化混凝土,进行土壤改良后,进行土地平整,播撒草籽,对植被进行恢复。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巴里坤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

④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通报所有施工人员活动规则并在施工生产区、生活区、沿线等设置警示标牌,任何施工人员不得越过红线施工或任意活动,以减小施工活动对项目区周围植被和动物栖息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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