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18〕101号)、《市商务委(市粮食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商务商发〔2018〕369号)、《关于做好杭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杭商务〔2020〕223号)、等文件精神,为支持企业更好地推进试点工作,客观评价试点项目建设成效,科学规范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决定对试点项目进行申报验收。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由各试点企业填写相关申报材料(表格见附件),于1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报注册所在地的区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所有材料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验收方式 各试点企业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由区、县(市)商务、财政部门完成项目初验,于11月20日前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对初验通过的项目进行整链验收。 三、申报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书。 2、项目承诺书。 3、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4、结项报告(包括“工作组织、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与使用、工作效果”四项内容)。 5、验收合格后各区正式行文,并附项目验收表。 6、资金申请表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华萍 ,电话:87702394,邮箱:1253067195@qq.com,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行政中心7楼1723室 滨江区商务局 2020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