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下城区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注意事项

2020-12-01 08:00:00 来源:下城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便于下城区辖区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36号)、《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94号)要求,我局将有关内容明确如下:     

 1、填报前可先仔细阅读申报页面上的操作手册和视频。

 2、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申请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1)被列入“信用中国(杭州)”公示的严重失信黑名单企业;(2)被纳入各地市场监管数据库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目前已注销、吊销营业证照,被列入破产清算的“僵尸企业”;(4)参保人数为0;(5)企业账户已注销;(6)不属于补贴对象。
   4、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5、社保缴纳地为市属、省属企业的,须在申请页面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后,方可继续申报。
   6、同一企业享受上述两类补贴的总人数不得超过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
   7、补贴金额与企业申报日上个月参保人数相关,若上个月停保的,后续计算将剔除。
  8、申报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杭州市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系统(http://hztr.zjhz.hrss.gov.cn/)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只支持通过政务网法人账号密码登录),在申请页面完善基本企业信息。
   9、将列表里人员全选后点击“暂存”按钮,可显示最多可勾选的非新吸纳人数。
   10、对照已确认的个人信息上传上个月工资银行发放凭证个人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上个月工资发放财务(人事)凭证个人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
   11、系统自动识别新吸纳人员及人员身份类型(除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外),以系统默认为准,无须手动选择。
   12、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高校)----须为在杭高校毕业或杭州生源,包括临安、建德、淳安、桐庐、富阳,判定时间为毕业时间与今年1月23日后进企业首次参保时间是否在2年内。
   13、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需上传高校毕业证书(教育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供外专局或留服中心相关证明),其他类型的新吸纳人员无须上传材料。
   1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将以工代训补贴享受情况书面告知实际用工单位。
   15、建议使用Google浏览器,并选择“极速模式”
   16、单位申报完成后,打印《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送注册地所在镇街人力社保部门。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