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管理

2020-04-01 00:00:00 来源:佛坪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市场监管局药械股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已进入到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与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同步阶段,为切实落实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确保公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防范疫情再度蔓延,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持续强化全县零售药店药品经营管理。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持续深入零售药店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消杀产品的正常消费需求;强化质量责任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确保药品、医疗器械、防护消毒产品来源可溯,流向可追,质量安全,坚决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二是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市局相关通知要求,及时制发了《进一步规范疫防控期间有关药品销售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各药店在销售感冒药、咳嗽类、退热类药品时必须执行购药实名登记和测量体温管理制度;如遇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监测体温异常的,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接送至县医院发热门诊。同时持续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卫生、整洁、通风。

三是持续强化药店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的巡查。县局成立3个专项检查组,每日对辖区零售药店进行巡查检查,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药店及时责令停业整改,同时该局与各药店签订了疫情防控期间诚信经营承诺书,引导药店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在非常时期更要履行好社会责任。

四是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械质量管控。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要求持续规范经营行为,购进疫情防控物资时须严查进货渠道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无产品质量事件;销售防控物资时须明码标价,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五是持续强化防控知识宣传,指导群众合理用药。鼓励各药店充分利用LED屏、店堂告示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做好疫情宣传解释工作,引导落实防控措施,并积极开展用药咨询、指导群众合理用药等药事服务。

六是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不囤积居奇,防止恶意囤货,确保所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等物资市场价格稳定,为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与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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