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范围:总面积12平方公里。东至午子山后山2公里处及午子山山顶,西、南至泾洋河,北至小峡河(堰洋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陡坎庙山顶,西南至南山山顶,北至冠朱山山顶。
2003年,午子观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