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全县全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 通 告 浚环攻坚办通〔2019〕1号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9年12月7日 |
浚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全县全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 通 告 浚环攻坚办通〔2019〕1号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9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