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河南省矿业协会组织专家对“淇县田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淇县二道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2个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淇县自然资源局矿产管理股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杜瑞 0392-7233203 淇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9日 附件:1、淇县田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 2、淇县二道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