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黑臭水体信息报送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130号)要求,现将城市黑臭水体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山城区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黑臭水体共有2条(段),名单如下:
二、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的方式向我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2-2198975
2019年5月12日 上一篇:十届山城区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