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2019-05-17 13:36:01 来源: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下列企业(个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已超过有效期,相关企业(个人)车辆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规定,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决定注销以下相应企业(个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企业(个人)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以下所述证件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一、道路运输证年审超期车辆

道路运输证年审超期车辆
文件类型: .xlsx f5c009021e09509846e807f323f54978.xlsx (23.07 KB)

 

 

附件二、 经营许可证换证超期业户

截止2019.2.7日前经营许可证超期业户明细.xlsx
文件类型: .xlsx 4a0450b4e00c8acce168d7ddb4c29c34.xlsx (26.47 KB)

 

 

        鹤壁市山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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