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依申请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和《鹤壁市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的通知》(鹤行改〔2016〕1号)关于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求,依托《山城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各部门工作实际,对全区相关单位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涉及中介服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经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保留的区直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依申请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 二、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三、涉及依申请行政权力中介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适时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并纳入清单管理。 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保留的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
附件2:保留的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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