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工程总承包EPC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兰政规〔2019〕4号)

2019-06-30 17:01:00 来源:广西河池东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东兰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依据

为更好更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1〕30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等规定,起草《东兰县执行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办法》主要内容

共分为六章,三十七条,分别为:

第一章总则,分为四条。主要阐述设计采购和施工模式,《办法》实施范围 ,招标需求,项目启动 。

第二章招标程序及细则,分为十一条。主要阐述招标投标评标办法以及交易服务。

第三章参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分为六条。主要明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项目管理,分为九条。主要明确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制。项目业主加强EPC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监督、检查总承包人履行总承包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等环节严格把关。   

第五章项目监督,分为九条。主要明确各部门监督责任  

第六章其他,分为四条。主要说明《办法》参照依据,是对本办法的适用范围、负责解释单位、施行日期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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