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东兰县支持企业上规入统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1.《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扶持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暂行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141号); 2.《东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兰县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政策〉的通知》(兰政规〔2018〕4号)。 另外,参照市级奖励补助标准。 二、《激励方案》内容 (一)奖励范围 东兰县支持企业上规入统激励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我县辖区范围内投资及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二)奖励标准及使用范围 1.新上规入统企业奖励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培育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条件(即年主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完成入统后,除上级部门奖励10万元外,县财政本级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通过培育达到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条件(即批发业年销售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年销售总额达5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营业总额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完成入统后,除上级商务部门奖励5万元外,县财政本级再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已入统的企业奖励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入统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县财政每年奖励每家企业(含新上规入统企业)2万元。 (2)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已入统在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批发业年销售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年销售总额达5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营业总额达200万元以上),县财政每年奖励每家企业1万元。 3.使用范围 根据《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兰县支持企业上规入统激励方案的通知》要求,奖补资金专用于激励企业上规入统。奖励资金兑现后,由企业自行开支。 (三)奖补资金来源及拨付办法 各项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初由县财政局下达企业培育工作经费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次年2月底前向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出申请,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会同财政局、统计局审定后予以兑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