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山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办 公 室 文 件 凤法办通〔2020〕4号 中共凤山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山县2020年度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驻凤中直区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39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通知》(桂法办通〔2020〕7号)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桂法办通〔2020〕4号),河池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通知》(河办发通〔2020〕4号)要求,并组织各普法责任部门制定2020“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截止目前,共有78家县直普法责任部门提交了本系统、本行业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措施,现予公布。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执法服务范围和任务措施清单,做好2020年全市“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任务措施的落实。 附件: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中共凤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中共凤山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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