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教发〔2019〕94号《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系统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制度(试行)》政策解读

2019-12-12 17:01:00 来源:广西河池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教育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系统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制度(试行)》制定的背景

2018年7月,根据国家、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目前已建成并在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试运行。为充分发挥系统的作用,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危害,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河池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正式启用广西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系统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制度(试行)》,对规范“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以下简称“省突系统”)在教育系统的运行管理,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系统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制度(试行)》制定依据

本《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系统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制度(试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而成。

三、《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系统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制度(试行)》的主要内容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系统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制度(试行)》共6章11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目的是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在教育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二章“省突系统”发布预警信息的范围及内容。明确预警信息适用范围,主要为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及社会安全事件。预警信息要素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重要信息内容包括标题、发布时间、提示信息的内容、发布范围、接收的特定对象和发布渠道等内容。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第三章发布机构、人员及岗位职责。明确教育系统“省突系统”发布及发布系统业务由区教育局分管业务的局领导负责领导,区教育局安全办为发布机构,发布人员由安全办全体人员担任。岗位职责为金城江区教育局安全办。一是负责监控辖区内涉及学校安全的突发信息,当达到业务标准时,及时准确地通过省突发布系统进行发布。二是负责省突发布系统的运行监控和系统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上报金城江区预警发布中心(即金城江区气象局;电话:2284739),直至故障排除。

第四章发布流程。明确监测突发信息,启动省突发布系统后发布。

第五章系统安全保密规定。明确保密各项要求及明确违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确定《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系统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制度(试行)》实施日期,明确违反行为条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以及解释权。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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