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可能来自野生动物传染源的风险,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和公安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天峨县林业局和天峨县森林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向社会有奖征集举报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凡在疫情期间举报下列违法犯罪线索之一,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线索内容 (一)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二)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三)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非法人工繁育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 (四)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及食用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五)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 (六)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 (七)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八)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二、奖励标准 (一)行政案件:每起奖励200—500元。刑事案件:一般案件每起奖励 500—1000元;重、特大案件每起奖励1000—2000元。 (二)同一案件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照一个案例进行奖励。 三、注意事项 (一)办案单位将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整个案件办理、资金兑现过程中严格保守举报人的秘密。 (二)举报人应向举报单位提供本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咨询、查证、办理兑奖事宜。 (三)对借举报之名,故意诬告、陷害他人或企图冒领资金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方式 实行实名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信件举报:天峨县六排镇城东路256号天峨县林业局(天峨县森林公安局)。 电话举报:天峨县林业局0778-7829869;天峨县林政资源管理站0778-7872705;天峨县森林公安局0778-7823527;天峨县森林公安局林朵派出所0778-7871183;天峨县森林公安局龙滩派出所0778-7661116;天峨县森林公安局坡结派出所0778-7665199;天峨县森林公安局更新派出所0778-7650129。 天峨县林业局 天峨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2月20日 2020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