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市级设施蔬菜标准园项目的公示 根据《2019年合肥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合农〔2019〕73号)和《关于印发长丰县2019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发展政策(种植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2019〕113号)文件精神,经县内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与乡镇组织第三方联合验收,2019年度,我县市级设施蔬菜标准园验收合格项目1个,为安徽蓝虹花木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连栋温控大棚建设项目,验收面积一万六千平方,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3日—12月17日,公示期限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应。 联系电话:66662591。 长丰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