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合防〔2021〕1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docx
长丰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