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工农政办发〔2019〕6号 工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鹤岗市工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黑政发〔2016〕43号)及鹤政办发〔2017〕58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工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鹤岗市工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工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工农区人民政府建立鹤岗市工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和工农区政府领导下,负责部署和指导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工作;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督导、检查等项工作;对区各部门的审查和清理情况组织第三方开展评估;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闫仁东 工农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李 辉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分局局长 成 员:马安相 工农区发改局 孔雁冰 工农区教育局局长 董 凯 工农区民政局局长 邢 慧 工农区司法局局长 谢丽芝 工农区财政局局长 刘长清 市自然资源局工农分局局长 李海涛 工农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人 徐贵春 工农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人 张 爽 工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人 彭继冰 工农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程桂香 工农区税务局局长 宋玉平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分局副局长 郭春媛 工农区湖滨办事处负责人 赵丹阳 工农区解放办事处负责人 杨 航 工农区红旗办事处负责人 岳丽红 工农区团结办事处主任 孟璐璐 工农区新南办事处主任 鲍 晶 工农区育才办事处负责人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分局,负责推进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情况沟通、工作协调和督办落实,包括:督办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决议;对联席会议提出的重大问题组织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向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成员单位报告省、市和工农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关情况;与市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分局副局长宋玉平兼任。 四、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会议由召集人发起或委托副召集人发起。成员单位遇有重大问题需要讨论决定时,可以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或召集人提出召开会议申请,召集人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召开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工农区政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各成员单位需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的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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