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市工农区历史沿革

2019-10-16 21:20:13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1938年,日伪当局决定强令老街基商户及非矿居民向新辟商市地区动迁。

  1945年“八一五”光复,日伪时期的统治机构被解散,新街基由日伪时期以商务会长刘奂斋为首的“新街基维持会”暂管。

  自1946年2月新街基维持会被鹤岗市民主政府解散,建立新街基区民主政府之后,先后更名为鹤岗市新街基区区公所(1951年)、鹤岗市第五区区公所(1954年)、鹤岗市新街基区街道办事处(1955年)、鹤岗市新街基经济区(1958年)、鹤岗市人民公社新街基分社(1960年)、鹤岗市工农区革命委员会(1966年),统属市政府直辖。

  1948年1月,新街基成立了新街基民主区政府,区辖的三个乡改为三个街,并民主选举产生了街长。

  1951年至1954年区政府改制新街基区公所,为市政府派出机关。鹤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新街基区为鹤岗市第五区公所,区长王国卿,副区长周茂德。

  1955年新街基区公所改为鹤岗市人民委员会新街基街道办事处。下设三个局。农业局、工业局、手工业联社。主任:迟和庆。

  1958年经市委批准新街基办事处改为新街基经济区。主任:刘玉玺(兼),副主任:吴国章、贾恩普。

  1960年经鹤岗市人民公社批准,将新街基经济区委员会改为新街基分社委员会。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新街基分社成立。新街基改为鹤岗市人民公社新街基分社。文革委员会,辖39个居民委。鹤岗市人民公社新街基分社(1960年)、鹤岗市工农区革命委员会。

  1968年成立工农区革命委员会。

  1969年工农区进行街道体制改革,把39个居民委划成六个片,成立6个办事处,即工农区第一街道办事处、第二街道办事处、第三街道办事处、第四街道办事处、第五街道办事处、第六街道办事处。

  1980年8月成立工农区人民政府。

  1982年,按照市政府关于对街道办事处、居民委进行调整的决定,工农区将6个办事处调整为5个街道办事处(第三和第五办事处合并),居民委员会由45个调整为50个。同年,第一街道办事处更名为湖滨街道办事处,下辖8个居民委员会;第二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团结路街道办事处,下辖14个居民委员会;第三和第五街道办事处合并,更名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现育才路街道办事处),下辖13个居民委员会;第四街道办事处更名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下辖12个居民委员会;第六街道办事处更名为新南街道办事处,下辖10个居民委员会。

  1988年12月成立红旗路街道办事处,下辖5个居民委员会。自此,工农区下辖湖滨、团结、解放、育才(原文化)、新南、红旗6个街道办事处。

  2002年4月在居民委员会政改中,全区建立2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之后,又进行两次社区调整,截止目前,全区下属6个街道办事处、1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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