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萝北县畜禽养殖污染 防治规划》的通知

2018-08-22 09:02:11 来源:萝北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萝政办规〔2018〕7号


萝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萝北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萝北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萝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萝北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44号)、《萝北县畜禽禁养区划分方案》(萝政发〔2017〕2号)和《萝北县畜禽禁养、限养、适养区域划分方案》(萝政办发〔2017〕17号)精神,为有效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的态势,确保按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目标,促进畜禽养殖业有序健康发展,制定萝北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有关畜禽养殖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疏堵结合”为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环保并举”,实施科学规划、合理区域布局、实行总量控制,有效整治畜禽污染,有序发展畜牧业,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按照《萝北县畜禽禁养划分方案》,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域分为凤翔镇居民区、凤翔镇和肇兴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名山镇风景名胜区、太平沟自然保护区、嘟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和肇兴鲟鳇鱼自然保护区。

禁养区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企业。

(二)严格执行《萝北县畜禽禁养、限养、适养区域划分方案》。

1.在非禁养区内合理布设畜禽养殖企业,严格控制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

2.在非禁养区内新、扩、改建畜禽养殖企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并履行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三、污染治理措施

(一)关停或搬迁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小区)、畜禽养殖专业户。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畜禽养殖的区域。

(二)综合治理畜禽养殖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的区域。

1.畜禽养殖限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应采取排泄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措施,有效削减排污总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畜禽养殖场在2020年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要按照“规模养殖、综合治理”要求,逐步缩小散养比例,同时应加大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程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对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养殖企业,要依照管理权限,落实限期治理计划,对治理无望的畜禽养殖企业,要实现关停或搬迁。

(三)畜禽养殖适养区畜禽养殖企业要达标排放。

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可以养殖畜禽的区域。

在畜禽养殖适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

1.调整畜禽养殖业结构,并优先发展生态型和资源综合利用型的畜禽养殖场,实现清洁生产,生态、立体养殖、种养结合,逐步形成“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生态农业新格局,使农业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利用,达到规模化养殖企业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90%以上。

2.适养区畜禽养殖企业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总量控制的要求,合理布局,不得在城镇上风向2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畜禽养殖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场界周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控制在2公里以上。

3.适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畜禽养殖企业在2020年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减少环境污染。

4.对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养殖企业,要依照管理权限,落实限期治理计划,对治理无望的畜禽养殖企业,要实现关停或搬迁。

5.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6.在适养区大力发展生态养殖,推进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

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型养殖模式、达标排放环保型养殖模式、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养殖模式。大力推广专用有机肥,引导发展生态立体农业,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应用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养猪模式。

四、保障措施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的系统工程,为此县政府成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财政、发改、畜牧、国土、环保、林业、旅游、水务、住建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萝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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