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头等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1日,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发布通知,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六项纪律,违者重至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 对有上述行为的,根据不同情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四种形态”,分别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