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个体业户: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县“九小”场所监督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未经逊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复业的经营场所,坚决不允许擅自复业。
二、疫情防控期间,经逊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复业的经营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复业要求营业。营业期间达不到复业要求的,坚决关停。
三、商超要规范管理,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顾客等候时间。积极开展微信预约、网上预约、上门配送等不见面销售方式。
四、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业户,按部门职责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 EndFrag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