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因保管不善,将逊国用(2015)第38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该宗地坐落于逊克县奇克镇北国宏城一号楼060501室,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伟
2020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