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县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 根据《逊克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逊政发【2017】17号)、《逊克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与补偿方案》(逊政发【2017】52号)、《逊克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回迁安置指导意见》(逊政办发【2020】70号)的有关规定,兹定于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我县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进行回迁安置登记报名工作。 一、回迁安置地点: 1、逊克县棚户区改造11号地块(县医院西)6栋回迁安置楼; 2、逊克县棚户区改造17号地块(惠民家园北侧)3栋回迁安置楼。 3、逊克县棚户区改造9号地块1号楼(文化街南,燃料路西)1栋回迁安置楼,9号地块2号楼(山湖街北,曙光路西)1栋回迁安置楼。 4、逊克县棚户区改造20号地块(文化街北,曙光路西)1栋回迁安置楼。 二、登记报名须知: 1、登记报名所需材料:被征收人需持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有效身份证件、优先选择楼层证明材料(户口本、县残联证明、县级及以上医疗证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证明等)、报名登记所需定金。 2、登记报名地址:逊克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原检验检疫局办公楼)一楼北侧大厅。 三、办理程序: 1、报名登记。根据被征收人(包括符合有关回迁安置优惠政策的被征收人)的回迁意愿,确定被征收人的回迁户型、面积,同时交纳定金; 2、交纳定金(住宅楼定金5万元/户,车库定金10万元/户,商服定金10万元/户,定金以银行卡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现场由指定银行的工作人员收取); 3、签订定金合同,确定公布参加抽签摇号时间和地点; 4、组织摇号抽签工作,确定签订产权置换合同日期; 5、签订《逊克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产权置换合同》,并返还被征收原房屋证载面积部分补偿金; 6、工程竣工后,结清剩余款项及各项费用。 四、有关要求: 1、按疫情防控管理的相关要求,报名登记采取电话、微信提前预约的方式(预约电话:18045688360、18045688370、0456-4451877),被征收人在工作人员的通知下,按指定时间段到大厅办理报名、登记、定金缴纳工作。 2、报名登记期间,被征收人要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做好个人防疫保护措施(戴口罩、测温、扫码、消毒、保持活动距离)。 五、信息咨询发布渠道: 1、电话咨询:0456-4451877 18045688360 (微信同步) 18045688370 (微信同步) 2、微信咨询:
3、本公告发布在逊克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xunke.gov.cn 今日逊克公众号。 六、办理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望广大被征收人(回迁户)相互转告,超过规定期限未参加报名登记的被征收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回迁安置资格。
逊克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