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湖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收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符合社保补缴退役士兵情况,并逐个通知到人。符合社保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务必于2020年12月5日前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补缴申请。逾期则视为个人放弃此次补缴,工作专班将不再受理。 二、已受理参保且交齐资料的退役士兵必须在12月20日前办理好缴费手续。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逾期未办理的,由该单位负责;个人部分由退役士兵本人缴纳,逾期视为个人放弃此次补缴。 三、在规定时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推诿拒收退役士兵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补缴所需费用,不得因单位通知不到位而延误退役士兵参保缴费,否则,一切责任由该单位或个人承担!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电话:0734-2662167。 特此公告! 中共常宁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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