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东县委 关于康迪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同意: 康迪才同志任县纪委信访室主任、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刘上红同志任县纪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伟光同志的县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武知同志任县纪委组织部部长; 文 婷同志任县纪委宣传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邓秀平同志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 王 芳同志任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贤东同志任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 奎同志任县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职务; 李 洪同志任县纪委纪检监察三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申再红同志任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颜立新同志的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刘 涛同志任县纪委财务监察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职务; 延国兰同志任县纪委主任科员; 宋新元同志任县纪委主任科员; 欧阳煜坤同志任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胡晓亮同志任县纪委副主任科员; 叶铁军同志任县纪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县农业局党组成员职务; 郭小玲同志任县纪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 周建军同志任县纪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吴耀初同志任县纪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县档案局党组成员职务; 金子成同志任县纪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县林业局党委委员职务; 谭社华同志任县纪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陈玉文同志任县纪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汤剑卫同志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县纪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正科级检察员职务; 阳全孝同志任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谭湾东同志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县纪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职务; 罗奕民同志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县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 王建东同志任县纪委驻县农业局纪检组组长、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向立新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符 蓉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戴玉成同志任县总工会副主席; 文君莉同志任县史志办公室副主任; 李玉华同志任县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 刘米良同志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免去其罗荣桓故居管理处党组成员职务; 单杜山同志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陈丽金同志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职务; 董新莲同志任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 欧阳奇同志任县商务和粮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商务和粮食局党委委员职务; 侯桂峰同志任县统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李厚胜同志的县委政法委委员职务; 免去毛益平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罗文香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向关义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职务; 陈喜华同志任县综治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罗晓伟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胡英杰同志任县委巡察组第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纪委信访室主任、正科级纪检监察员职务; 闵新明同志任县委巡察组第一组副组长; 向建平同志任县委巡察组第二组组长,免去其县委党校校务委员职务; 毛志明同志任县委巡察组第二组副组长、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职务; 杨太源同志任县委巡察组第三组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信访局党组副书记、成员,县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职务; 阳伟湘同志任县委巡察组第三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阳发珠同志任县金融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 燕同志任县疾病和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 罗龙华同志任县中医院副科级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颜昌辉同志任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段德祥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科级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单小勇同志任县职业中专(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衡东分校)副科级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颜桂元同志任县欧阳遇实验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副科级纪检员; 徐 亮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 王文杰同志任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免去其县委老干部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周 健同志任县委、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红漫同志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刘 静同志任县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因纪检派驻覆盖改革中所有涉改单位纪检组撤销,原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职务自行消失,不再办理任免手续。
中共衡东县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