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东县委
关于赵夏梁等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同意下列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赵夏梁同志;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李凯丰同志;
甘溪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董仁杰同志;
杨林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吕雨峰同志;
高湖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陈志平同志;
草市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袁 丹同志;
南湾乡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刘国庆同志;
荣桓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刘 方同志;
杨桥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何 侃同志;
蓬源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向正秋同志;
霞流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李玲香同志;
石湾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文 勇同志;
白莲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刘建红同志;
三樟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丁 奕同志;
大浦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邓东平同志;
高湖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东海同志;
白莲镇党委委员黄 珂同志;
洣水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夏永峰同志;
县中医院党总支书记宋安平同志;
荣桓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罗 翔同志;
县党员教育中心主任左立伟同志;
县委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文宏伟同志;
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肖中艳同志;
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教导员罗雪云同志;
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教导员程 鹏同志;
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陈德荣同志;
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教导员杨定军同志。
中共衡东县委
2017年12月27日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