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扶领财﹝2019﹞23 号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第二批))及省级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相关单位: 根据湘财预﹝2019﹞83号、南财预B﹝2019﹞372号、清财农指﹝2019﹞37号、湘财预﹝2019﹞208号、清财农指﹝2019﹞104号指标文件通知,现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中:绩效考核奖励资金200万元)274.153万元、省级50万元,合计324.153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表)。该项指标政府收支科目收入科目请列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入“21305扶贫”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请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衡南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