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晴好天气持续,警惕森林火灾

2021-01-13 00:00:00 来源:衡阳县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日气温回升,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极高。为了防止森林火灾发生,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衡阳县人民政府颁布的《森林禁火令》和《十不准》。

  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进入林区要做到"十不准":

  1.不准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

  2.不准在林区内吸烟。

  3.不准在林区内烧火野炊。

  4.不准在林区内烧火驱蚊赶兽。

  5.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钱纸、点线香、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在林区内烧沤火土灰。

  7.不准在林区边烧田墈、稻草、茅草、树叶。

  8.不准小孩、痴呆、精神病人在林区内玩火。

  9.不准在林区内破坏或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10.不准在林区内发生任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凡违规野外用火的,依照《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让我们共同筑牢森林防火线,守护美好绿色家园。

 

编辑:吴啸磊 责编:陈吉亮
三审:李建华 监制:黄承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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