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入矫显温情 宽严相济暖人心

2021-01-25 08:00:00 来源:衡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特殊入矫显温情 宽严相济暖人心

日,一次特殊的入矫宣告仪式在衡阳县演陂镇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家中进行,衡阳县司法局、演陂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上门办理了登记接收手续,并进行了入矫宣告及入矫教育,这一人性化的入矫接收让社区矫正对象在上好入矫第一课的同时,感受到了刑事执行过程中的力度与"温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存在因行动不便、自行报到确有困难等特殊情况的,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派员到其居住地等场所办理登记接收手续"。社区矫正对象因年龄超过九十岁,加之其患有多种疾病,行动颇为不便,本人到司法所入矫存在一定难度,衡阳县司法局及演陂司法所决定转变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和服务方式,在严格执行入矫程序的同时,对其实行"上门服务"。

某家中,工作人员通过对某进行身份核对、信息采集、入矫谈话,详细了解其生活是否有保障等情况,同时还对其思想、家庭情况及身体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针对犯罪类型和个人现实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

随后对某进行入矫宣告并签订了社区矫正宣告书、接收社区矫正保证书等相关文书,告知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等,并叮嘱监护人要做好监护工作,督促其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某对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工作表示感动和感谢,并表示在社区矫正期间一定会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所监管,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

近年来,社区矫正对象因年迈、患严重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情况导致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造成无法正常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时有发生。衡阳县司法局演陂司法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这些特殊情况,适时转变工作方式,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入户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手续,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又将人性关怀融入法理,让社区矫正工作既有刑事执行的力度,也有以人为本的"温度",有助于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对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稳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演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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