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南岳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1月4日起至2019年11月19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南岳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逾期无举报投诉视为该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诉地址:南岳区南山街66号二楼216室 投诉电话:5682349 南岳区劳动监察大队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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