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与旷舜聘用关系的公告

2019-12-06 11:19:00 来源:南岳区党政门户网 作者:南岳完小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兹有我单位工作人员旷舜,于2016年4月25日起,无故旷工至今,期间我校多次送达催告到岗通知书至其家中,无结果。鉴于旷舜杳无音讯,旷工问题严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经单位研究,决定于2019年12月5日解除与旷舜的聘用关系,若旷舜不服,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异议,或依法提起人事争议仲裁。

  特此公示。

  南岳完小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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