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见附件 1)转发给你们,并就配合做好满意度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满意度调查是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的重要形式之一,请各市州、县市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 2.注重规范,广泛宣传。请各市州、县市区和学校统一采取 “飘窗”等形式,将满意度调查公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在政府、教育(体)局和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公告(公告期为 8月 1日至 9 月 20日);加强宣传,扩大知晓度和参与度,市州本级、县市区分别至少组织 50名、100名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满意度调查。 联系人:高章韵 0731-84714945 附件: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0 年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参考模板)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7月22日 附件 1 附件 2 关于开展 2020年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您好! 根据 2020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工作部署,现向您征集对本地学校和教育发展的满意情况和意见建议。 1.请您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 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您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也可以选择留言板留言。 3.问卷和留言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请您真实、客 观填写相关感受和情况。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南岳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