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湖管理,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精神,幸福河衡阳市雁峰区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经衡阳市水利局与衡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评审组审查通过。现根据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河委办﹝2019﹞3号)要求,幸福河衡阳市雁峰区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17日 联系人: 刘波 联系电话:0734-8524121 传真号码:0734-8888993 电子邮箱:919289395@qq.com 地址:雁峰区水利局 附件:幸福河衡阳市雁峰区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雁峰区水利局 2019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