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雁峰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15-03-12 09:44:55 来源: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5年3月11日在雁峰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雁峰区人民政府区长   陈 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创新引领、项目带动、兴工活商、城区先锋”的发展思路,着力抓好项目建设、结构调整、城建城管和社会民生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
(一)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抓发展、调结构、促转型,实现了全区经济运行平稳健康。一是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3.2亿元,增长10.2%;完成财税总收入14.72亿元,同口径增长15.12%;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6.46亿元,增长27.2%;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78.09亿元,增长7.1%;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8亿元,增长12.8%二是发展质量不断优化。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25.94亿元,增长4%;财税总收入占GDP比重达11.9%,税占比达 97.7%,财税结构更加优化;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04:52.12:45.84,三产增加值达56.47亿元,增长13.9%三产比重较上年增加2.1个百分点。三是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升,达24566元,增长8.6%。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实现程度达85.21%。
(二)项目建设持续发力。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有效推进“311”重点工程计划,实施重点项目103个。一是项目前期工作成效明显。全年策划项目78个,深度开发项目22个,引进项目21个,新增“四上”企业25家。市场主体增至9057户,增长17%。新增湖南省著名商标10个。经过积极争取,衡山科学城规划选址落户我区,将发挥强大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工业方面,南方输变电、金杯电缆、紫光古汉三大产业园建设有序推进,创新能力逐步增强。三产方面,美美·世界、福朋·喜来登、金钟·时代城、三鹰国际等项目稳步推进,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农业方面,颐和山水、佳源农业、兴隆-公益蔬菜基地等项目来势喜人,带动了农业增效。民生方面,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项目一期主体竣工、二期老年养护楼顺利启动,奇峰苑公租房主体按期完工,市图书馆开工建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0户、城市棚户区改造443户,开工建设安置房27万平方米,实现了民生改善。三是项目环境不断优化。加大项目要素保障力度,协调帮助解决融资、用地、用工和手续办理等问题。通过主动服务、提前摸排、跟踪协调、严厉打击等举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不断优化。
(三)各项改革有序推进。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发展动力不断增强。一是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结合区情,制定和上报了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即将启动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已完成分类工作。二是工作职能逐步理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由102项精简为67项。对政府制度进行梳理、整合和优化,完善出台 33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三是其他改革有序推进。进一步推行大城管委议事机制,启动了环卫市场化、城管、园林绿化等改革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四)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协调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城乡面貌实现改观。一是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南湖公园(一期)竣工并对市民开放;二环路、东洲岛、湿地公园、幸福河改造等项目顺利推进;按全市统一安排,完成衡州大道(雁峰段)、蒸阳南路、蒸湘南路两厢提质改造工作。二是管理力度持续加大。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占道摊担、“六小店”管理和特色街区建设力度,推行划行归市。强力整治户外广告、电动车、特殊摊担、马路市场,环卫作业实现精细化,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部到位。乱搭灵堂、乱放烟花爆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城乡环境逐步优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发现和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建设行为93处、31550平方米。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工程”,岳屏砂场建设有序推进,区域内20艘餐饮船、15个水泥搅拌站、10000余平方米养猪场全部拆除。完成荒山造林150亩,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完成土地流转800亩,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6.7%,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
(五)社会民生稳步改善。全年公共财政用于民生支出达3.4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6.6%,增长6.45%。一是办好民生实事。为民办实事12大项16小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共新增城镇就业人口4501人,完成115.41%,中南社区被评为“全国充分就业社区”。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提升至3000元,完成113.6%;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共查纠错保漏保54例,新增低保436户,月发放标准分别提升至370元和185元。新增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127个,完成127%。解决农村安全饮水20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区财政投入800余万元解决老百姓家门口“路不平、沟不通、灯不亮”等突出问题。雁南村、余德堂等长期内涝问题有效解决。二是发展社会事业。“单独两孩”政策有效落实,我区被确定为“新家庭计划”试点单位,计生工作再度保持“国优省模市先”称号。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获“省学前教育典型县市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等称号,顺利通过省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实验区验收。组建校车服务公司,保障校车运行安全。新增健身路径14条187件,人均拥有文化体育设施面积4.7平方米。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被评为“市安全生产先进县市区”。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省综治民调排位明显前移,实现评价得分、全省排名、全市排名、四城区排名四个进步,被评为“市平安县市区”。
(六)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将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查摆“四风”顽疾,推进57项专项整治,解决影响改革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338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列席政府常务会。重大工作部署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建议,接受人大、政协工作评议。年内共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1件、政协委员提案68件,满意率100%,很满意率84%。三是全面实施科学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实行定期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法制建设稳步推进,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公益村和兴隆村被评为“省民主法制示范村”。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全年共举办决策听证会8次,依法行政工作获省、市好评。四是持续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完成区级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公共资金使用监察、审计力度,全年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3个,查处违规资金437万元。五是有序推进其他各项工作。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代表省、市接受国家检查获好评。办公室、监察、工商、物价、人防、编制、武装、区志、老龄、档案、残联、对台、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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