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2015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5-06-05 15:55:00 来源: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重要的一年,是我省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的第一年,为做好全区计生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区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常规工作创特色、难点工作有突破、重点工作上水平”三大任务,夯实基层基础、完善保障体系、强化综合治理、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新思路,认真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计生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指标
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总体目标是:“保国优、创省优、争市先” 。主要指标是: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8.8%以上,自然增长率达到7.1‰,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60%,村居民自治合格率达到99%,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不低于省定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基础工作
1.全力促进改革统筹。一是资源共享。整合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信息、医学出生证明和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资源,提高出生人口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和优质服务要求开展工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整合卫生监督机构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机构资源,增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力度,确保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两提高、两加强”。二是明确职责。按照“转变职能、明晰职责、整合资源、提高效能”的原则,对机构改革后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能、职责进行梳理,细化机构内部责任分工,增强计划生育工作合力。三是强化队伍。配齐配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选配德才兼备、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从事计划生育工作,规范乡、村级计生编制。加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队伍行政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2.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狠抓全员人口数据库的完善工作。重点对人口信息平台数据的错、漏项现象进行专项清理清查,确保个案数据完整、更新及时、逻辑准确。二是完善出生核查模式。强化以“社区上门登记为手段、医学出生证明信息为依据、综治实时通平台为线索”三措并举的信息核查模式。对出生信息做到逐条核查对比,保持与省、市要求同步。三是提高全员平台数据上报及时率。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开展信息化延伸工作,下发乡级单位硬性工作指标,采取综合措施,力争平台数据上报及时率进入全市前列。
3.抓实避孕节育落实力度。建立妇(孕)检管理个案责任追踪常态工作机制。采取集中与平时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三查”到位率达到95%以上。提高孕情信息准确率,加大政策外怀孕的早期补救力度。加强历年手术拖欠的清理力度,适时安排集中追踪落实活动,确保每季度农业村手术落实到位率达到98%以上,最大限度减少政策外生育,杜绝大月份引产。
4.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加强信息采集管理。乡级单位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全方位的信息采集,准确登记上报信息。对流出(入)人员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重点人群的基本情况把握准确。二是制定平台数据交流互通制度。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的提交、接收、反馈工作,增强信息应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每月底将平台数据信息反馈、提交进行汇总,按月考核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成绩。三是规范流动人口台账资料。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定统一标准,对全区流动人口信息资料进行规范汇总,并与全员信息系统匹配一致。四是加强区域协作。继续实行区内流动人口双项考核管理。加强广东和本省内流动人口较多地区的协作,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留空挡。
5.做好村(居)民自治。按照《衡阳市县乡领导干部联系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规范》推进领导联点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年内申报1-3个“万村(居)”、“千村(居)”、“百村(居)”示范村(居)。
(二)突出重点工作
6.从严整治“两非”。推行孕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实名实时登记,健全出生个案信息登记、录入和上报制度,完善出生人口性别统计监测机制。对孕产期进行全程管理服务,对重点对象实行按月访视,强化孕情监测。持续开展整治“两非”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等重点案件。落实线索准确的有奖举报等制度。各乡镇街道必须至少上报2例“两非”线索,全区至少查处到位2例“两非”典型案例。
7.深化依法行政管理。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执法体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集中征缴行动,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效遏制违法生育。强化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把握好“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基层稳控”工作格局。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勇于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发生因计划生育违法行政导致的重大恶性案件。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坚持每月例会交流制度,启动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制度,聘请法律专家授课,年内开展两次执法队员业务专门培训,提升法规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8.落实综合治理。一是加强与综治部门的信息互通。建立健全人口结构、出生死亡、迁移流动、婚姻登记、妇幼保健、卫生健康、文化教育、社会保障、住房就业等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探索与综治部门的政策兼容。协调综治部门在推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保医保、征地拆迁补偿、移民后扶等普惠政策时与我区推行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兼容。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
9.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大力宣传计生法律法规。结合5.29、7.11等纪念节日,深入开展“单独两孩”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惠民政策覆盖全区。同时,对计划生育“一法四规”进行深入宣传,尤其是生育政策的最新、重大变更,引导育龄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二是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作为宣传服务工作等重要切入点,各街道、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辖区育龄群众等迫切需求制定服务活动的工作计划,确定一个主题,形成“一乡一创新、一居一特色”的模式,用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机动的宣传形式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推进,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三是把好舆情监控关口。各街道、乡镇要建立人口计生工作舆情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对待媒体的负面舆情要“及时报告、主动回应、密切关注、正面引导”,在接受媒体采访前要积极与区人口计生局法规股联系,做到信息互通、口径一致,确保舆情不失控。
(三)优化服务工作
10.在优质服务上做文章。一是继续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督促与实施,全年完成目标人数不低于上年度数。二是做好节育手术并发症、独生子女病残鉴定的资料收集、初筛和服务工作。做好生殖道感染普查与防治,和免费出生缺陷干预实事。三是做好避孕药具发放。完善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网点。计划年内设置1-2个避孕套自动发放网点。争创计划生育药具示范站。区级积极争取资金和药具库房场地,设置药具展示室,提升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并指导督促乡级药具工作达到先进以上。四是抓好药械市场清理清查。联合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全区避孕药具销售点进行2次全面清理,重点清查性用品店、私营诊所等场所,坚决打击销售免费避孕药具的违规行为。
11.在生育关怀上谋新篇。在继续实施“三关”帮扶活动的基础上,吸纳社会公益团体的力量,大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切实加强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的扶助力度。继续加强与生殖专科医院的合作,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重点帮助有生育能力的独生子女死亡、病残家庭再生育。
12.在流动人口服务上创品牌。加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对辖区内流入人口,要在优先优惠、利益导向等方面实现同管理、同服务,真正体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市民化待遇。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契机,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供应全覆盖。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在维护好现有的郴州市苏仙区协作点的基础上,年内将再联系1—2个省内外县级单位,进一步拓宽流动人口区域协作范围。
(四)落实创新工作
12.落实“新家庭”项目,力促“四进四创”进社区。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