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雁峰区委关于刘宏高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2014-11-20 14:55:00 来源: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雁委干〔2014〕48号
 
中共雁峰区委关于刘宏高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区委同意:
 
    区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刘宏高同志退休;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正科级)钱松和同志退休;
    区社保局副主任科员、副局长李淑红同志退休。
 
中共雁峰区委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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