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罚结果的公示6

2019-12-13 17:07:00 来源:蒸湘区党政门户 作者: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蒸湘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7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人员在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中,随机抽取的湖之酒样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处罚结果公示如下: 

 
 
 
 
 
 
 
 

  如有疑义,请与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蒸湘分局联系,联系人:刘志伟,联系电话:8309131 

 

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蒸湘分局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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