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局研究决定从2018年10月20日前在策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建设项目农民工保证金本金返还手续的施工企业,2018年11月30日之前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带到策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策勒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2号楼人力资源大厅)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利息返还手续,限期内没有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利息返还手续的施工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麦麦提艾力·麦麦提敏 联系电话:0903-6712689 策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