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90号)要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有关规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新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现将《清单》予以公布,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58。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新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策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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