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自查自评结果公示

2019-06-16 13:01:00 来源:和田县人民政府-和田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和田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核心提示: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意见》(新党办发〔2012〕2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11〕5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专项督导组,于2019年2月16日至2019年2月28日对和田县

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意见》(新党办发〔2012〕2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11〕5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要求,经政府同意,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专项督导组,于2019216日至2019年228日对和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 自查自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查看、交流访谈、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自查自评工作覆盖全范围内12个乡镇和县直学校共计155所中小学校。 经自查自评,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48项C级指标,标准分值为1000分,自查自评得分为931.8分,自查自评结果为合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45项C级指标,标准分值为1000分,自查自评得分为929分,自查自评结果为合格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赋分情况:

项目

标准化建设

总分

A1

A2

A3

A4

组织领导

办学条件

队伍建设

管理与质量

赋分

120

500

250

130

1000

得分

110

475

231

115.8

931.8


项目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A1

A2

A3

A4

组织

领导

发展

水平

管理

与质量

校际

均衡

赋分

170

360

270

200

1000

得分

150

336

243

200

929

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自查自评赋分情况:

现将自查自评结果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616日至2019年622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监督部门:和田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晓英   移动电话:15001527565

座机电话:0903-2022653




和田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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