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办〔2018〕31号)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第四批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到位涉农统筹整合资金29.92万元,明细如下: 和地财建〔2019〕177号: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9.92万元; 二、分配原则 1、公正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合理、规范地分配涉农整合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集中资金重点支持民丰县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和重点方向,同时兼顾县域间的平衡。 3、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 三、分配结果
民丰县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单位:万元)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