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办〔2018〕3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899.17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263万元、中央涉农统筹整合资金337.56万元,自治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55.31万元、中央原渠道涉农统筹整合资金243.3万元,分别为: (一)2020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263万元 和地财农〔2019〕91号:2020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263万元; (二)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392.87万元 1、和地财农〔2019〕71号:2020年中央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19万元; 2、和地财农〔2019〕72号: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7万元; 3、和地财农〔2019〕73号:2020年中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18万元; 4、和地财农〔2019〕75号: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万元; 5、和地财农〔2019〕76号: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7万元; 6、和地财农〔2019〕77号:2020年自治区本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11万元; 7、和地财农〔2019〕78号:2020年自治区本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1万元; 8、和地财农〔2019〕79号:2020年自治区本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3万元; 9、和地财农〔2019〕83号: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80万元; 10、和地财农〔2019〕87号:2020年自治区农业类资金10万元; 11、和地财农〔2019〕88号:2020年自治区畜牧生产发展资金6.89万元; 12、和地财农〔2020〕3号:2020年自治区水利专项资金2.5万元; 13、和地财建〔2019〕189号:2020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65.12万元; 14、和地财建〔2019〕203号: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9.36万元; 15、和地财建〔2019〕206号:2020年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4.3万元; 16、和地财建〔2020〕6号: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8.26万元; 17、和地财建〔2020〕8号: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3.6万元; 18、和地财建〔2020〕11号: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专项资金5.3万元 19、和地财教〔2019〕105号: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22万元; 20、和地财综〔2019〕32号:2020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用于涉农资金整合1.32万元。 (三)2020年原渠道涉农统筹整合资金243.3万元 和地财建〔2020〕4号: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第一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243.3万元。 二、分配原则 1、公正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合理、规范地分配涉农整合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和重点方向,同时兼顾县域间的平衡。 3、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 三、分配结果 民丰县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0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