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市连平县历史沿革

2019-11-15 11:54:56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据出土文物考证,连平县地早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群居住。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连平属百越之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连平属南海郡,为龙川县地。

  秦二世元年(前209),连平属南越地。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至三国时期,连平属南海郡龙川县、桂阳郡浈阳县地。东晋时期,连平属东官县。南朝齐高帝建元二年至明正德十二年(480-1517),连平先后属河源县、浈阳县、龙川县、循州、翁源县地。

  明正德十三年至崇祯六年(1518-1633),连平分属河源、翁源、长宁(新丰)、和平县地。

  明崇祯七年(1634),奉旨割惠州府和平县之惠化图、河源县之忠信图、长宁(新丰)县之长吉图,韶州府翁源县之东桃、银梅两铺(后称银梅图),置连平州。州治设在元善镇,辖和平、河源两县,属惠州府。这是连平单列县级散州的开始。清沿明制,连平仍设州,但无属县。

  清宣统三年(1911)九月,连平改州为县,属惠州府,下辖4个图:惠化图、银梅图、长吉图、忠信图。民国3年6月,省、县之间设道制,连平属潮循道。民国7年,全县设4区:惠化区(一区)、银梅区(二区)、长吉区(三区)、忠信区(四区)。民国14年,省、县之间设行政区,连平属东江行政区。民国15年至17年,连平辖5个区:惠化(一区)、上坪(二区)、长吉(三区)、忠信(四区)、银梅(五区)。民国25年9月,广东省始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连平属第六区(区址:韶关)。民国36年,连平改属第七区(区址:兴宁)。

  民国38年(1949)6月2日,连平县人民政府在忠信长安旅店(现忠信供销社旧址)成立。6月25日,县人民政府迁至元善镇。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连平属东江专区(区址:惠州)。1952年,改属粤北行政区(区址:韶关)。1956年,改属惠阳专区。1958年11月,连平、和平两县合并,仍称连平县,隶属韶关专区。1959年11月,陂头(包括贵东)划给翁源县辖。

  1960年4月,隆街(包括田源、崧岭、溪东)划给新丰县辖。7月初,连平县委、县人委机关迁往和平阳明镇办公,连平县改称和平县,隶属韶关专区,惠化、上坪划给新丰县管辖。

  1962年6月,原划给新丰、和平两县的社(镇)重归连平,恢复连平县建制,仍属韶关专区,县人委设在元善镇。1963年6月,改属惠阳专区辖。1967年6月,陂头(包括贵东)从翁源划归连平县辖。自此,原连平县境复原。

  1983年冬,撤社设区(镇)。1987春,撤区建乡(镇)。1988年1月,河源市成立,连平改属河源市辖。 [5]  1949年10月,全县设置4个区:惠化区、忠信区、隆街区、陂头区,区以下设2镇23乡185村。1952年4月下旬,增设大湖区,从忠信区分出,全县共设置五个区。

  1957年12月,连平撤销区设置,全县改设为17个乡(镇)。1958年10月,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全县17个乡镇合并成为惠化、忠信、大湖、隆街、陂头5个人民公社,同年12月,从忠信公社析出石背公社。1959年11月,陂头公社(包括贵东)划给翁源县管辖。同年12月,从惠化公社划出上坪公社。

  1960年2月,从大湖公社析出莲塘公社(农场)。同年4月,石背公社划归忠信公社管辖,石背公社撤销;隆街公社划给新丰县管辖。同年7月,惠化公社、上坪公社划给新丰县管辖。

  1961年9月,设置三角公社(从大湖公社划出)。同年11月,增设忠信镇及油溪、高莞2个公社(均从忠信公社划出)。

  1962年6月,增设内莞公社(从惠化公社划出)。同月,将当时属新丰县管辖的隆街、上坪、内莞、惠化、(包括元善镇)以及当时属和平县管辖的大湖、三角、莲塘、油溪、高莞、忠信(包括忠信镇)等公社重归连平,恢复连平县建制。11月,从惠化公社划出元善镇,设置为公社级镇。

  1963年3月,忠信、油溪、高莞3个合并为忠信公社,大湖、三角合并为大湖公社。全县176个生产大队并为116个生产大队。

  1964年7月,从忠信公社划出九连公社。1966年5月,元善镇改称为红阳镇。至此,全县设有人民公社9个、镇2个。同年9月,撤销忠信镇建制,将该镇并入忠信公社。

  1967年6月,陂头公社由韶关专区翁源县划归惠阳专区连平县管辖。1973年1月,莲塘公社(农场)改称莲塘茶场,为省属单位。1976年7月,增设溪山、田源2个人民公社。1977年3月,忠信公社划分为忠信、油溪、高莞3个公社。1978年6月,从陂头公社划分出贵东公社,从大湖公社划分出绣缎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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