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鄄城县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2020-05-20 18:06:00 来源:鄄城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鄄城县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面向全县养殖场户征集项目承担单位。

一、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猪舍

1、申报条件

(1)2020年拟新建猪场:占地面积10亩以上,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表、营业执照。

(2)2020年拟改扩建猪场:已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畜禽养殖场直连直报系统备案。

(3)新建猪场、改扩建猪场均要符合乡镇规划及其他要求,需经乡镇同意方可纳入奖励范围。

2、奖励和建设标准

(1)每个项目场奖励新建标准化猪舍面积1000平方米,每平方奖励不高于300元,新建和改扩建面积要达到1000(含1000)平方米以上;

(2)每个项目场奖励资金不高于30万元;

(3)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场共享300万元奖励资金;

二、新能源电动喷洒消毒车和固液分离机购置奖励

1、申报条件

(1)具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猪场;

(2)纳入今年奖励范围的新建猪场。

2、奖励标准

生猪防疫设备主要购置新能源电动喷洒消毒车和固液分离机,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可根据需要申请购买新能源电动

喷洒消毒车、固液分离机,每项只限1台(辆)。新能源电动喷洒消毒车每量奖励资金0.5万元,固液分离机每台奖励资金1.5万元,市场购买价低于奖励资金不给予奖励。

设备参数不低于以下标准。

新能源电动喷洒消毒车:罐体容积≥0.6m³、电机功率≥800w、雾炮射程6—8米。

固液分离机:斜筛式或微虑式、不锈钢材质、主机功率≥4kw、泵功率≥4kw、处理能力≥20t/h。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养殖场户积极申报,填写申请表(需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于5月22日下午6:00前,报县畜牧服务中心,逾期不报者视同放弃享受相关政策。

联系电话:3616187

 

附件:鄄城县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pdf

附表:设备申请表.docx

      新建改扩建标准化猪舍申请表.docx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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