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的公告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推进市县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20〕29号)和市委编办转发省委编办《关于明确市县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对照“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职责任务清单,现予以公告。同时,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工作职责调整等情况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
中共鄄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
关于公布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的公告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推进市县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20〕29号)和市委编办转发省委编办《关于明确市县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对照“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职责任务清单,现予以公告。同时,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工作职责调整等情况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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