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司法局2019年度工作亮点之“公共法律服务篇”

2020-01-16 14:13:00 来源:鄄城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鄄城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在市局的业务指导和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2019年来我们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

2019年,根据《山东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造了凤凰镇、富春镇两个规范化司法所。日常工作中,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的中心工作,依托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县现有调解委员会总数为424个,其中包括15个乡镇调委会,2个街道调委会,399个村级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个,包括医疗纠纷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跨河调委会、金融纠纷调委会,个人品牌调解室现有4个。各级调委会都统一悬挂全国统一的人民调解标识,人民调解制度和调解员信息均上墙公开,严格杜绝调解收费的现象。今年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322次,预防矛盾纠纷323件,调解1425件,成功1404件,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以及山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制定辖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实现互通信息。2019年,通过个人申请、随机抽取、组织推荐三种方式,共选任人员陪审员107名,保障了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推进了司法民主。

根据《山东“智慧调解”系统应用工作》的要求,实现智慧调解的全覆盖,调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省厅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积极开展“智慧调解”应用平台培训班,对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达到了能熟练运用“智慧调解”平台的效果。截止目前,共录入人民调解组织424个,人民调解员1242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427人。

展望2020年,将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实现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资源进一步整合、平台应用进一步规范,调解业务进一步加强,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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